李清秋

逆插玫瑰


  十六岁的时候,楚云秀的初恋被她后桌夺走。那是个眉目清秀的小男孩,有一双不大的眼睛,单眼皮。楚云秀私心不太喜欢双眼皮的男孩,觉得他们带了几分娘气。
 
 
  他为楚云秀解一道函数题。涂涂抹抹的笔触,如地球仪上交错的经纬网。他蹙眉的样子煞有介事,眼中有光,神情近乎虔诚。楚云秀支棱着下巴,看他乌羽似的长睫翻动,尖儿还捎了点什么。那是少年额上的汗,翻滚着,还带着青春的热度,哪怕那只是一滴,当时落到了楚云秀手背上。
  如今在烟雨,阖眼轻歇的某个午后,她仍然能感受到那份炽热。
 
 
  没有和前后桌产生情愫的青春不完整。楚云秀一直觉得这话是愚蠢的。但她也庆幸自己曾拥有过这十六岁的恋爱,并在日后时时反顾。男孩为她拮下一只玫瑰,花瓣带露,根茎有刺。绚烂到刺眼的红色预示了极度危险,一个不当心,指尖就会淌出那如出一辙的鲜红。
 
 
  血是能止住的,那抹红有了水源却是不死的。楚云秀这样想着,取了玻璃瓶,里面盛点清水。她挥霍着所剩无几的夏日,时时对它微笑。
  随着这段年少爱情的死去,红色也逐步走向死亡的边界,那是从发黄打焉的花瓣边沿开始的。楚云秀沮丧地将它丢弃,然而这玫瑰,还要在濒死的美丽之间将她中伤。楚云秀的手指又被划破,她先是一愣,继而愤愤地将它甩到了垃圾桶里的不可回收那一栏。

  谢败的玫瑰是不可回收物,年轻时的爱情亦如此。如今楚云秀的容颜不再同十六岁一般稚嫩,但也是一张青春的面孔。闷热的天,她面颊泛红,坐在电脑前,手上轻抚着仙人掌的根刺。这是盆丑陋的植物,按理说楚云秀是不会青睐于它的。只是听谁说了它有防辐射的功能,简直是玄乎。楚云秀不屑它的外貌,又欣赏它的坦率,至少它丑的明明白白,绝不利用虚伪的美丽间将人中伤。
 
  她用另一只手轻触播放键,放出一首歌。
 
 
 
 
  “我像所有天真女孩,宁愿相信有一束玫瑰。”
 
 
 
 
  啊呀,又被刺到了。

  

评论(14)

热度(556)

  1.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